云狐●准风月谈

欢迎约稿。E-Mail:cloudfox@263.net     QQ:49171961
本博文字均为原创,部分已见纸媒,纸媒/商业网站挪移,请事先申请。其他注明出处。
 
whyunhu @ 2008-09-01 13:26


(《合肥晚报杏花村》2008/06/21)



 
whyunhu @ 2008-07-26 06:52

生活琐记
文/云狐
    
        1

很久不写东西了,理由不外乎忙。这样的借口实在是个致命的障碍,一点点地谋杀自己的激情。
曾不止一次地提醒自己,文字是自己精神上的寄托,亦是自己灵魂最深处的图腾。遗憾的是,自己并没有身体躬行。想想可怕,再过两年,自己也就苍老了,而文字却仍然荒芜,这可如何是好?!

2
像是事先设定的程序一样,这几天每到下午就会来场暴雨,一般都是轰的一声灌下来,然后立刻万里无云,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这老天要是耍起诈来,谁都比不上,要是哪个点背的哥们,被浇得个底透,也没处说理去。得亏着我做人以德服人得紧,下那么多天了,一滴也没淋着,我得意地笑……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据说日子同学、小强同学,这两天被淋惨了!做人这么失败!连雨点都找上门来。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当然,如果一定要对他们说点什么,我只有两个字------活该!

3
七月份,新房就要到手了。顶层,21楼。
十年前,当我拎着自己的行李惶张地离开校门的时候,我是想不到自己会在这城市占上那么一块地的。尽管,这已经让自己一贫如洗了。不过,幸运地是,自己没有当房奴。
有了这一方天地,拿博尔赫斯的话来说,我大概可以在岁月的流逝中保持内心的安宁了。我喜欢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我会在向晚时分,泡上一杯茶,端坐在阳台里,看着楼下的马路上车来车往,看着大雨来临前那些妙龄女子四下逃窜,花容失色;我会抱着女儿给她讲蓝精灵和格格巫的故事;我会弄两超长鱼杆,仿姜子牙坐钓溪,等南湖的鱼儿来约会;我还要在阳台上种很多晚饭花,让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不要它们凄清。我要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云狐。……
这真是我钟爱和神往的生活。同时,也祈祷上苍,保佑每一个,曾经流离失所的人。

4
“山西窑奴”事件曝光后,我一直在关注着相关后续报道。
说实话,虽然一直以来对这个社会有着自己的认知。但,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竟发生了退回奴隶社会的如是惨剧,不得不叫人无比震憾的。也许,这样的惨剧一直发生着,只是,被蜗居在都市的我们忽视罢了。
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是应该在心底叩问一声“我们对苦难究竟有多少感知?!”

5
今天收到卓越网送到的书。三本,有两本是汪曾祺的,《晚翠文谈新编》和《文与画》,另外一本是曹乃谦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
汪的书算是看得比较多的。市面上新近出版的几乎所有的汪的书都曾读过,当然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的(这是在学校工作唯一的一点好处了)。他的书也收藏了一些,其实本人也算不得什么读书人,但对于汪老头的文字却十分偏爱,喜欢他的文字带给人的那种温暖的感觉。
曹的文字没有读过,不过因为有马悦然的力荐,似乎名头很响。当然,汪老头的推荐才是让我心动的原因。不知道那种原生态的文字读下来是什么感觉?对于曹,我还有一点好奇,就是他是山西大同的一名警察,这也算是与自己好歹能扯上点渊源。如果当初不是心存异念,说不定自己现在也是一名警察了。
本来还准备订一本《东写西读》的,前《万象》掌门人的手笔,应该不会是浪得虚名的。可是缺货了。这不,今天其他的书刚刚送到,这本书也提示有货了,真是不凑巧,看来又得多花手续费了。

6
杨德昌在美病逝,享年60岁。
病魔夺走了杨德昌的生命和《追风》在2007年的约定。在他所完成的最后一部影片《一一》结尾,七岁男童阳阳用稚嫩的声音说,“我也老了”,而在这个阴睛不定的初夏,我们只能默默对60岁的杨德昌说,“你还年轻,但你已经走了。”
(刊于《苏州日报》)


 
whyunhu @ 2008-05-13 22:39

东门外的那爿后街
文/云狐

      几乎是每隔一两天,我就会到学校东门外的那爿后街去逛逛。
其实以前也是去过的,不过那时多半只是偶尔去买几本心仪的杂志,只要杂志得手,就不愿作片刻停留。总觉得哪里脏乱差,充满小市民的气息。
一直很奇怪,自己怎么会突然对那脏乱的去处有那么多的兴致。与妻聊起后街种种的好处,她的表情有点牵强。我知道,如果有时间,妻更愿意慵懒地呆在家里,泡上一杯清茶或是研磨一酌咖啡,就着窗台上飘过的阳光翻阅她的时装杂志。
印象中第一次对后街有了好感是一个雨后时分,医生说女儿应该吃点烤红薯。我抱着不满周岁的女儿,下楼,几乎是遁着空气中飘荡的烤红薯的浓香,径直来到后街。那是刚刚下课的时分,一大股人流通过一道窄窄的小门往外蜂拥,不足百米的小街顿时有了生活的气息。小街两侧摆放的尽是些小吃,每家摊前都亮着一盏灯,灯光在雨后的空中绽放着,显得格处的亮堂。女儿显然没见识过这般光景,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乱转,口中伊伊呀呀地叫过不停,引得路过的学生们不住地张望。
只有一处烤红薯的摊点,但摊前挤满了人。摊主是个很清癯的小伙子,显得有点忙乱,口中不停的招呼着客人。递上两元钱,摊主很利索地用袋子装上秤好的红薯, “恁家,拿好” ,蹩脚的武汉话再加上脸上堆着卑微的笑意,让人心中不由得一番感慨。其实,用自己的双手赚取报酬,等价交换而已,无所谓贵贱。
女儿倒是对那芳香的烤红薯有了好感,从此,只要我说去买烤红薯,她便神情欢快地扑过来。
去得多了,便发现后街的种种好处。
比如那没有什么看相,但吃起来却非常有劲道的湖南臭干子。对于臭干子,我一直情有独钟,就如我喜欢吃各式各样的腌菜,妻每每笑我是穷苦百姓的命。对这一点,我从不置喙。记忆中中学时,每次放月假回家,母亲总要给我准备一大瓶腌菜,在学校里,有时根本就不买菜,就就着那些腌菜,那饭吃起来照样芳香可口。娇小姐出身的妻当然不能理解那些腌菜的记忆会是时常在我的踯躅中跳荡。
四四方方的干子上,薄薄地洒上一层孜然粉,在平底锅上煎到双面发黄,袅袅的蒸气中伴着一丝清香。递上一元钱,老板麻利地在方便饭盒上添上五块干子,洒上一层事先切碎的绿绿的香菜,再在上面浇上一层事先调制好的红色的辣酱。红彤翠绿,光是看着就叫人胃口顿开。
晃荡在后街上,耳畔响彻的是摊主的叫卖声,眼前流动的是鲜活的充满活力的因子。正就着臭干子,大块朵颐时,手机传来信息声。打开一看,一学生发过来的“老师,你也喜欢吃臭干子呀?”
四下里回望,并没看到发信息的学生。
“呵呵,难不成老师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怪物?”举手间,信息回过去了,想想自己刚才的饕餮模样,不禁莞尔。



 
whyunhu @ 2008-05-11 19:26

寻常茶话
/云狐

      其实,我算不得一个懂茶之人,亦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斗胆在这里话茶,还膘窃汪曾祺老先生文章的标题,多少有点附庸风雅的嫌疑。

喝茶是件挺风雅的事。昔日知堂老人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我无由地觉得应该是在微雨的江村。不过,这样的喝法实在太挑剔了,简直使人为难。

我喜欢喝茶,但喝得毫无品位,又疏于了解茶道,实在是说不过去,一切仅凭感觉与爱好。孩提时,家里堂屋饭桌上总见一只土瓦罐,罐里盛的是用鱼腥草、菊花、土茯苓泡制的凉茶,在外面玩累了,回得家里,捧出粗瓷瓦碗,满满浇上几大碗,咕咚咕咚下去,通体舒泰。

所以,那时读《红楼梦栊翠庵茶品梅花雪,对曹雪芹借妙玉之口评论饮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是颇不以为然的。

当然,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泡茶的器具,紫砂为上,但不尽然。汪老先生回忆自己当年在苏州雕花楼喝新采的碧螺春,对于用粗瓷大碗泡制,大为惋惜,仿佛这娇嫩的碧螺春,和粗瓷大碗相遇,是个天大的错误。其实碧螺春,还就是讲究用大碗喝的。

不过,我泡碧螺春,却爱用玻璃杯,为了欣赏它的茶色。友人曾从国外带给我一只漂亮的玻璃杯,品质晶莹剔透,造型又峭拔,用它来泡碧螺春,像是一次中西文化的交流。泡碧螺春,要先在杯内注上水,再加茶叶,因为它绝嫩,一如二八妙龄,太炽热了会伤了它。碧螺春放下后,把杯口凑近鼻端,清香立马会幽幽袭来。

说到碧螺春,倒想起近年来本地一些酒店流行的一道时令菜,据说是苏帮菜中的一款名肴,叫碧螺虾仁。茶可以入菜。不过,口味清淡的碧螺虾仁是否能够打动吃惯了川湘风味的本地市民的胃,是不无疑虑的。而另一道以茶叶为主要原料的菜--油茶汤,在本地倒是很有市场。

油茶汤,据说是土家族非常推崇的一道传统风味小吃,甚至有 只要有碗油茶汤,满桌酒肉都不香一说。大学时,同宿舍的土家族哥们不止一次地向我们夸耀起家乡的油菜汤。每每弄得我们心驰神往。工作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本地一方小茶馆吃过,味道还真不错,尔后还向做菜的师傅专门请教。这油茶汤的工序其实并不复杂,先用茶油炸出一碗碗核桃仁、炒米、芝麻、花生米、黄豆、苞米花等。食物炸好后,再在锅内倒入适量的茶油,待油冒青烟时,放一小把茶叶及花椒、胡椒、生姜丝、食盐等佐料,爆炒几下,接着倒入锅内一小瓢冷水,再用锅铲挤压、搅动,再加水稍煮几分钟,撒点葱花、大蒜。汤烧开后,冲进盛有油炸食品的碗中,这样滚热喷香的油茶汤就做好了。

也因着心里惦记这款油茶汤,过些时日,我总要上那方小茶馆坐坐。无事时泡上一杯龙井茶,再要点糖渍核桃仁嚼嚼,也颇有意思。茶喝完了,再一杯一杯地续水,一趟一趟地上洗手间。一下午,便很从容地过去了。运气好时,还可以碰上本地的一些京剧票友在这里献艺。咿咿呀呀的胡琴声,喧闹繁杂的人语,沉默高大的殖民建筑,消解着这座城市独有的烟火气息。

那地方是个低档的消费场所,这从听众的来源就可看出来,来的多半是周边的老人,而且从他们喝的茶上亦可以看出来,大多要的是一元钱一杯的粗茶,(这些茶叶,如果落在汪老先生的手里,多半成了煮茶叶蛋的原材料。)茶杯是那种五十年代很流行的白搪瓷缸。手握白搪瓷缸,总有一种很荒诞的感觉。贵一点的茶其实也有,而且备的是陶瓷的茶具,但很少有人点。茶馆里续茶的是位有点轻微智障的老人。整天手里拎着一把水壶,茶客一声叫唤,他就会应声而至,人前人后地走动,几乎不说什么话。每每让人无端生出一丝怜悯。茶馆还专门辟出一角,兼营饭菜,品茗听戏之余,又可小酌。实在也是个值得流连的好地方。

那时会想,如果有生之年,可以在这江畔拥有一爿自己的小屋,小屋里有书,有碟,还有为客人准备的清茶;午夜里,宾主抵足聆听隔江飘来的沉重而缓慢的琴声……那此生足矣。




 
whyunhu @ 2008-05-02 11:43

那时光深处的优雅爱情
文/云狐

“爱永远是一个人的事,和被爱者无关。”
 这话听起来孤绝,清冷,也坚贞。不过,倒是很符合潘红霞的心境,我甚至在想,这会不会就是她心底坚贞不渝的爱的信仰的源泉呢?当然,在俗世的视角里,持续一生的暗恋或许只是舞台剧中上演的传奇,无论如何,于当事者而言,都是一场情感灾难。
这么说有点云山雾罩。不错,我要说的是蒋韵的《隐秘盛开》,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潘红霞的平凡女性,令人疼痛的却至死也不能放弃的暗恋。
关于这部小说,我不知如何叙述才好。只记得当初办公室里一个女同事,人近中年了,读此书读得梨花带雨,让我好生诧异。
当然,我亦不是无情之人。只是生逢这样一个娱乐至死和闹剧迭出的时代,我们早已学会了用一颗轻讽的心来看待世事,包括暗恋,我们甚至漠视那种自我舔食的陶醉感。所以,面对这份无法打捞的欢愉,守口如瓶的暗恋,我们根本无法拥有一种在场感,但,也正是这份无法契入的陌生感,才让我们不得不去审视自己的内心,去拷问自己的灵魂。
《隐秘盛开》颇为极致地展现了种种单恋:小女孩对美丽优雅的“竖笛姐姐”,落魄的教师对青春正盛的女学生,农家女对被无聊知青启蒙的那个完全不属于她的世界……但种种痴恋和热望最终只是梦想照进现实。
潘红霞爱上刘思扬,无可抑制地爱。但她也试图挣扎过,也有过协妥,她曾试图让爱与现实达成充分的谅解,幻想从对刘思扬的无望专注中得到解脱,她尝试嫁人,她努力过,但却是无效的,刻骨的相思依旧肆意地啮咬着她,于是她尊重了自己的内心,她清醒地认识到了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游戏。临死前,潘红霞决心专程前往,想告诉刘思扬他是自己一生的眷恋……但时光依然迈着它的脚步。潘红霞最后的命运是患乳腺癌死去,似乎尘世纷乱,容不下她那么纯粹、饱满又持久的情感方式。
小说的结尾,刘思扬,这个懵懂无知的被爱者,从另一个人口中得知了这场忘我无私而又毫无噪音的爱恋的真相。我们无从深入他的内心世界,无法预测新的一轮啮咬是否会在他的身上得以延续?我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未必有多么美好,值得她如此为他倾注一生?但是他在另一个,对于他来说几乎全不相关的女人的心中,唤起的却是一世的神往和柔情。
她为之付出了一生。也许,有人会选择另一种生活,在合适的年龄,找一个配偶,从此人间烟火地过下去,平庸而琐碎——此所谓俗世的幸福。但是,她不。她在年轻的时候遇见了他。他让她幸福如同春来,花开,如同赴一场甜美的精神的盛筵,然后她独自一个人,在余生寂寞的生活中永恒拥有,直到死去。
——到底,谁是那个更幸福的人?
没有人知道。

《隐秘盛开》蒋韵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20.00元



 
whyunhu @ 2008-05-01 23:22

博主按:无聊,在网上百度自己过去的文字,发现很多文字被盗用,特别是业界鼎鼎有名的《法制日报》、《经济学消息报》等媒体,居然可以招呼都不打一声。

婚检查出性病分手——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
文/云狐

近日有一则报道,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在婚检时被查出患有梅毒,婚检医生建议他治愈后再结婚。当女方从医生处得知男友患上了性病,愤然与其分手,二人顿成陌路人。此后,该男子向医院投诉说,性病属个人隐私,医院不应将其向外人公布。这也许是一则笑谈,但却道出了一个极为严肃的法学命题———隐私权与知情权的权利冲突问题。隐私权是人格权分化的过程中新生的一种人格权,是一个发展形成中有待类型化的概念,指个人独处不受干扰,私密不受侵害的权利。隐私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及权利,是美国法的产物,继而行销各国,被广泛接受,但对于隐私和隐私权的界定,却有诸多版本 
     
众所周知,隐私是一个受时间和文化制约的概念。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并没有对隐私或隐私权做出直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直将披露、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国内学界的共识认为,民法通则没有对隐私权作出规定属于法律漏洞,应当将隐私权作为人格权之一种并予以侵权行为法上的保护。《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第二十八条就将隐私权作为一项单独的人格权予以保护,并考虑到我国已有专门保护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的制度,将隐私权的范围限定在两个方面,即私生活秘密和私生活安宁。 
     
知情权,又称了解权。此概念由美国记者KentCopper率先使用并逐步上升为一项宪法和行政法上的权利。一般认为,知情权是一个公法上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有权知道其应该知道的信息资料,既包括公法方面的事务,如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政府官员的道德品质及财产状况等,又包括民事方面的情况。隐私权和知情权是一对相互冲突的权利。事实上,隐私权问题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因为它源于现代社会对资讯的需求与个人需要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人们一方面希望获得心灵的安宁和独处的权利,为此要求法律保护隐私;另一方面又主张了解一切自己想要了解的东西。如何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现代法律不得不面对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如前所述,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公的权利与私的权利之间的矛盾,因此在处理上必须遵循公法优先和公共利益原则。民法上的公共利益包括几种类型,第一种是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这是公共利益的主要部分,因为不特定第三人是我们大多数人;第二是与基本的法律价值相联系的利益,如生命健康利益等;第三是死者的利益,已经去世的民事主体的利益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具体到上述案例,婚检是我国婚姻登记的一道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梅毒等传染性疾病当属不能结婚的范畴,此时如果对已经检查出患有梅毒的情况置之不理,不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一旦男女双方结婚,作为主检医生和医院就有被诉的风险,同时医生不履行告知义务,也有侵犯当事人知情权的嫌疑,但作为患者享有的隐私权同样不可忽视。对于患者的隐私权范围如何界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里存在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国家为了整个民族的健康,提高人口的生存质量,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结婚的男女双方履行婚前体检程序。该男子作为即将缔结的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在婚检时被查出患有被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传染性疾病,面对女友,即将缔结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隐私权与知情权孰轻孰重已不言而喻。况且医生在查出该男子患有梅毒这种传染性疾病之后,并没有到处散布,而是遵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这是医生履行职责的正当行为,也没有任何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故意,因此被诉侵犯隐私权有些牵强。因为隐私权在本质上是要保护纯粹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情事。任何个人隐私都必须合法并合乎公共道德准则。  
《法制日报》 20021024




 
日历
网志分类
『所有网志』 (24)
书评 (4)
娱评 (10)
随笔 (10)
最新留言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我的歪酷 非非共享界
云狐:武汉
连岳:厦门
文道:香港
陶杰:香港
河马:广州
江北:苏州
王国华:长春
聂作平:成都
单士兵:重庆
赛宁:温州
姚美美:昆明
柳已青:青岛
黄波:长沙
刘长峰:广州
李勇:北京
长平:广州
王石川:南京
曹林:北京
万象:上海
刘原:南宁
文汇读书周报
韩松落:兰州
订阅 RSS
0000508
歪酷博客